2023年05月15日 瀏覽量: 110 <返回>
為進一步加強投資者教育,提升投資者風險防范能力,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寧波證監局決定以第五屆“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為契機,以“心系投資者,攜手共行動—擁抱全面注冊制改革,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為主題開展投資者保護宣傳專題活動。
奇精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為響應號召特別推出5?15系列投教???,精選上交所投教整理的“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供投資者參考學習,幫助投資者熟悉全面注冊制改革。
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一)
一、 買賣主板股票的,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哪些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
買賣股票的,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和買入基準價格以上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高值;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8%和賣出基準價格以下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低值。
前款所稱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
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本條前兩款規定。
根據市場情況,本所可以調整股票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二、買賣主板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競價階段和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哪些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
除本所另有規定外,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競價階段和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下列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
(一)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
(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價格的90%。
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根據市場情況,本所可以調整股票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三、若申報價格不符合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如何處理?
買賣本所證券,申報價格應當符合價格漲跌幅限制、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相關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中關于申報的其他相關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四、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是否進入當日后續競價交易階段?
證券競價交易采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后續競價交易階段。
五、在集合競價或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是否支持市價申報?
不支持,市價申報只適用于連續競價期間的交易。
六、投資者買賣主板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是否支持市價申報?
不支持,投資者買賣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應當采用限價委托方式。
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二)
一、 主板股票競價交易觸及嚴重異常波動,上市公司是否必須申請停牌核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本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嚴重異常波動的,應當于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無法披露的,應當申請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核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披露核查公告之日起復牌。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經公司核查后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無法對異常波動原因作出合理解釋的,本所可以向市場公告,提示股票交易風險,并視情況實施停牌。
二、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未成交的申報進入連續競價交易時,如不符合當時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否會被廢單?
不會;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后續競價交易階段。
三、核準制與注冊制下發行上市的主板股票,交易規則是否一致?
自2023年4月10日,所有主板股票的交易規則統一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
四、買賣B股,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 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與A股是否一致?
與A股一致。
五、市價委托中保護限價的填寫范圍?
應當符合參與買賣證券的價格漲跌幅限制。
全面注冊制常見問題(三)
一、主板股票上市首5日,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多少?
(一)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前收盤價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盤價格的50%;
(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于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價格的90%。
當日無交易的,前收盤價格視為最新成交價格。
根據市場情況,本所可以調整股票有效申報價格范圍。
二、科創板股票上市首5日,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多少?
科創板股票集合競價階段無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要求。
三、買賣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有無“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相關要求?
沒有。
四、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能否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在注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并上市的公司,其股票或者存托憑證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
五、買賣股票ETF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是多少?
投資者買賣基金,申報價格應當符合價格漲跌幅限制相關規定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相關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來源: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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